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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直覺得,只要能讓我闔上書本,閉目思考的就是本好書。
這本書其實是一本自傳,只是這位老兄大概覺得他是生來與寫作同在的,所以把如何寫小說也塞進自傳裡了。要我說的話,這是非常有趣的結合,這也隱含了寫作與生活的相關性。過去的生活產生寫作的興趣;過去的經歷激發寫作的靈感。書中可以輕易看出他對寫作的熱愛。或可說是堅持,他能在嚴重的車禍後,還無法自己站起來的情況下,逼自己繼續寫作,或許這已經是執念了?
雖是談寫作的書,卻沒提什麼寫作技巧,過去身為英文教師的他,應該很多東西可以教授才是,但他只是單純將他寫作的方式說清楚,一套成功作家完整的寫作方法寫出來而已,這反而使我獲益良多。
看過不少寫作書,我發現大部分的書都是將各種寫作技巧和注意事項條列出來而已。為了增加說服力,常還會列舉那些名作家是這麼做的,但作家寫作方式各各不同,像是有人是先寫人物再寫故事,也有人是先寫故事再寫人物,所以看完後,實際上還是摸不著頭緒,因為我還是不知道先人物比較好還是先故事比較好?答案或許真的因人而異,但對我來說,有看等於沒看。因此史蒂芬.金這種做法反而讓我得到了不少幫助,我喜歡這本書。